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完善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机制,切实提高博士生选拔质量,按照《华中师范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华中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试行)》(行(2019)166)的通知要求,特制订本招生工作细则。
二、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博士生导师等组成,全面负责博士生招生录取工作。下设材料审核、资格审查、综合考核小组,每个考核小组由5-8人组成,成员原则上由博士生导师或教授担任。考核小组对选拔质量负责。
三、申请程序
(一)申请人条件及所需材料
报考社会学博士的申请人条件和所需材料,请见《华中师范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http://gs.ccnu.edu.cn/info/1075/6502.htm。
(二)网上报名
申请人仔细阅读华中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确认符合报考条件后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网址进行报名缴费,如实填写和提交报名信息。
(三)提交材料
截止时间:2021年1月5日
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道382号华中师范大学社会学院325办公室 徐老师收 邮政编码:430079 电话:027-67868370
四、综合考核
(一)资格审查
1.所有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寄送相关材料、缴纳报名费。
2.学院对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评估并打分(百分制),考评内容包括:外语水平成绩证明材料(占20%),博士研究计划(占40%),往届生学位论文或应届生开题报告(占20%),代表性学术论文或重要教学科研获奖、重要荣誉称号等(占20%)。
社会学院根据资格审查总成绩进行排序,在资格审查成绩60分以上(含)的考生中,以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综合考核名单。学院在2021年3月15日前完成资格审核,并在我院网站公示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
注:申请人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
(二)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是决定考生能否录取的关键环节,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考察、专业笔试和专业面试。
1.思想政治考察
思想政治考察主要考核政治态度、思想道德、遵纪守法、学术道德等方面,思想政治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专业笔试
笔试科目:社会学理论与研究方法(含专业英语测试)
笔试时间:2小时
3.专业面试
根据所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录取复试人数比1:1.5确定面试名单,面试名单在笔试后一周内公示。
面试考核内容包括学术能力、综合素质、外语水平。根据考生小组面试表现,考官对进行客观评价并打分,满分100分。其中学术能力占50%,综合素质满分占30%,外语水平占20%。
环节一:基本情况介绍。重点考查申请者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科研水平和研究潜质、学术兴趣和学术能力等。考生需针对科研经历、科研成果、拟从事研究方向和博士期间研究计划等内容做PPT汇报。汇报完毕后,考核组提问,考生作答。本阶段时间不少于20分钟。
环节二:英文提问与回答。考官用英语提问问题,考生用英语回答考核组提出的问题。本阶段时间不少于10分钟。
4.综合考核成绩计算
综合考核成绩包括专业笔试和专业面试两部分,其中,专业笔试占40%,专业面试占60%。总成绩以100分计算,即:综合考核成绩=专业笔试成绩×40%+专业面试成绩×60%。
四、拟录取规则
1.根据社会学专业招生计划数,按照所有考生总成绩排名从高往低依次进行拟录取。
2.若导师无生源或报考该导师的考生综合考核成绩不合格,将在结合考生志愿的基础上,从其余报考考生中顺次录取。
3.综合考核不合格者(总成绩60分以下)不予录取。
五、监督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
受理举报的电子信箱:xuyan2018@mail.ccnu.edu.cn
电话号码:027-67868370
单位名称:华中师范大学社会学院
邮编:430079
六、工作日程表
社会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日程表
工作内容 |
完成时间 |
考生报名材料纸质版寄送 |
2021年1月5日前 |
公示收到报名材料的考生名单 |
2021年1月8日前 |
公示入围综合考核考生名单 |
2021年3月15日前 |
综合考核 |
2021年4月30日前 |
上报拟录取名单及考核材料 |
2021年4月30日前 |
公布拟录取名单 |
以研究生院网站公布时间为准 |
已报名并提交材料的申请人请“实名制”加入2021博士报名QQ群:894600647。申请验证请留言:姓名+报名号。
社会学院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