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院2024年选拔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工作,按照华中师范大学关于印发《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根据社会学院实际,特制订本细则。
一、选拔对象
选拔对象为我校具备下述条件的在学二、三年级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二、选拔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无违规违纪行为。
2.课程学习优秀,专业基础扎实,有浓厚的学术兴趣,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具备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潜力。
3.申请硕博连读的硕士生应在社会学一级学科内选择专业方向。
4.课程学习:已按培养方案要求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课程平均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且无重修和补考;或课程平均成绩在本专业同年级硕士生中排名前30%内。
5.外语水平: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或成绩在425分及以上),或雅思5.5分及以上,或托福75分及以上,或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或本科为英语专业并通过专业英语四级,或在国(境)外留学获得高等教育学历,或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培训(高级班)并获结业证书(有效期2年以内)。第一外语为其他语种的,参照英语的标准执行。
6.硕士在读期间科研表现或成果突出,经个人申请、硕士阶段导师同意,社会学院学术委员会对其科研表现或成果认定、审议通过,可以适当放宽选拔条件第4项和第5项条件。
7.获得所申请硕博连读的学科专业领域内两位正高职称的专家推荐。
8.定向、委托培养研究生需经定向、委托培养的原单位同意。
三、个人申请及选拔流程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拟申请硕博连读的硕士研究生,根据学校当年博士招生专业目录和相关通知安排,填写《研究生硕博连读申请审批表》及《硕士研究生学业报告》,连同两位专家的推荐信、相关支撑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于2023年11月15日前报送学院702办公室。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ufeng@ccnu.edu.cn。
2.单位考核:学院成立以博士生指导教师为主的考核小组,对申请人的个人申请、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科研能力进行考查,并对申请人是否具备攻读博士学位的条件和能力,作出评价。学院对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并将复核通过的候选名单及其申报材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
3.复核备案:研究生院对各单位复核通过的名单进行审核,提出获得硕博连读资格名单报主管校领导批准。
4.报名录取:经审核与公示的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研究生,还须参加当年博士招生的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及要求以当年博士生招生考试安排为准。
四、硕博连读相关培养及学位授予
参见附件《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实施办法》。
五、监督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
举报电子信箱:shxydw@ccnu.edu.cn
举报电话号码:027-67868515
受理举报单位:华中师范大学社会学院
受理单位通讯地址:华中师范大学社会学院办公室 邮编:430079
社会学院
2023年11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