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现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在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招生质量的前提下,制订我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根据相关管理规定和工作需要,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资格审核小组、综合考核小组、命题小组、考务小组、成绩复核小组、巡视督查小组等分别负责综合考核工作的各个环节,以确保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综合考核具体方案
综合考核重点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是否具备博士培养潜能以及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综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笔试和专业面试。笔试、面试统一采用线下方式进行。
1.综合考核入围名单
详见华中师范大学社会学院官方网站。
2.思想政治素质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主要考核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注重考查考生的学术道德、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报到
2023年4月19日上午8:30-9:30,地点:社会学院二楼219会议室。
考生报到时,须向我院提交下列材料:(1)身份证原件;(2)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原件;(3)硕士学位证原件(应届生提供完整注册后的研究生证);(4)外语等级证书原件;(5)《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1)-(4)相关材料的原件,审查完毕后归还。
4.专业笔试
(1)时间:4月19日 10:00—12:00
(2)科目:社会学理论与研究方法(含专业英语测试),满分100。
(3)时间:2小时
(4)地点:社会学院三楼319教室
5.专业面试
根据所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1:1.5(专业招生计划数:面试人数)确定面试名单,面试名单在笔试后2天内公布,请关注社会学院官网通知。
面试时间:4月21日 14:00开始
面试考核内容包括学术能力、综合素质、外语水平。根据考生小组面试表现,考官对其进行客观评价并打分,满分100分。其中学术能力占50%,综合素质占30%,外语水平占20%。
环节一:基本情况介绍。重点考查申请者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科研水平和研究潜质、学术兴趣和学术能力等。考生需针对科研经历、科研成果、拟从事研究方向和博士期间研究计划等内容做PPT汇报。汇报完毕后,考核组提问,考生作答。本阶段时间不少于20分钟。
环节二:英文提问与回答。考官用英语提问问题,考生用英语回答考核组提出的问题。本阶段时间不少于10分钟。
6.综合考核成绩计算
综合考核成绩包括专业笔试和专业面试两部分,其中,专业笔试占40%,专业面试占60%。总成绩和各项成绩均以100分计算,即:综合考核成绩=专业笔试成绩×40%+专业面试成绩×60%。
综合考核总成绩计算结果保留2位小数。
三、拟录取规则
1.根据社会学专业招生计划数,按照所有考生综合考核总成绩排名从高往低依次进行拟录取。
2.若导师无生源进入拟录取范围,将在结合导师指标及考生意愿的基础上,从进入拟录取范围的考生中进行拟录取。
3.综合考核不合格者(总成绩60分以下)不予录取。
四、监督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
受理举报的电子信箱:405013281@qq.com
电话号码:027-67868515
单位名称:华中师范大学社会学院
邮编:430079
社会学院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