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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学院2023年硕博连读实施工作方案和细则

时间:2022-11-02来源:

  为切实做好我院2023年选拔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工作,按照华中师范大学关于印发《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根据社会学院实际,特制订本细则。

一、选拔对象

选拔对象为我校具备下述条件的在学二、三年级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二、选拔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无违规违纪行为。

2.课程学习优秀,专业基础扎实,有浓厚的学术兴趣,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具备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潜力。

3.申请硕博连读的硕士生应在社会学一级学科内选择专业方向。

4.课程学习:已按培养方案要求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课程平均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且无重修和补考;或课程平均成绩在本专业同年级硕士生中排名前30%内。

5.外语水平: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或成绩在425分及以上),或雅思5.5分及以上,或托福75分及以上,或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或本科为英语专业并通过专业英语四级,或在国(境)外留学获得高等教育学历,或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培训(高级班)并获结业证书(有效期2年以内)。第一外语为其他语种的,参照英语的标准执行。

6.硕士在读期间科研表现或成果突出,经个人申请、硕士阶段导师同意,社会学院学术委员会对其科研表现或成果认定、审议通过,可以适当放宽选拔条件第4项和第5项条件。

7.获得所申请硕博连读的学科专业领域内两位正高职称的专家推荐。

8.定向、委托培养研究生需经定向、委托培养的原单位同意。

三、个人申请及选拔流程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拟申请硕博连读的硕士研究生,根据学校当年博士招生专业目录和相关通知安排,填写《研究生硕博连读申请审批表》及《硕士研究生学业报告》,连同两位专家的推荐信、相关支撑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于20221115日前报送学院328办公室。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ufeng@ccnu.edu.cn

2.单位考核:学院成立以博士生指导教师为主的考核小组,对申请人的个人申请、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科研能力进行考查,并对申请人是否具备攻读博士学位的条件和能力,作出评价。学院对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并将复核通过的候选名单及其申报材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

3.拟录备案:研究生院对各单位复核通过的名单进行审核,提出拟录取名单报主管校领导批准。

4.报名录取:通过审核与公示的拟录取硕博连读研究生还须参加当年博士招生的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及要求以当年博士生招生考试安排为准。

四、硕博连读相关培养及学位授予

参见《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实施办法》。

五、监督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

举报电子信箱:405013281@qq.com

举报电话号码:027-67868515

受理举报单位:华中师范大学社会学院

受理单位通讯地址:华中师范大学社会学院328办公室  邮编:430079

 

 

 

 

社会学院

2022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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