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华中师范大学2023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全日制研究生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公布社会学院2023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全日制研究生招生办法。热忱欢迎本校及外校的优秀学子选择华中师范大学社会学院开启研学之旅!
一、申请条件
1.具有教育部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经教育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确认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学习成绩优异,具有良好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有较强的研究和创新能力,有较好的培养潜质;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接受专业与名额
(一)硕士生
单位名称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拟接收人数 |
社会学院 |
030300 |
社会学 |
20 |
社会学院 |
035200 |
社会工作 |
30 |
(二)直博生
单位名称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拟接收人数 |
社会学院 |
030300 |
社会学 |
2 |
三、申请材料
申请人须向学院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华中师范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全日制研究生申请表》一份;
2.学生证、身份证、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或成绩单)和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3.本科成绩单原件一份,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4.其它体现申请人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具有学术水平的工作成果的复印件一份。
5.申请直博生者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
(2)两位同行专家推荐信。
上述申请材料一经提交恕不退还,申请人须保证提交的材料真实可靠,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四、接收流程
1.预报名(2022年9月14日-9月22日)
(1)申请人浏览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看2023年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选定报名专业和方向。
(2)2022年9月14日-9月22日,申请人登录“推免生预报名”系统(网址:http://grd.ccnu.edu.cn/student)进行预报名,提交报名信息,填写并上传《华中师范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全日制研究生申请表》(电子版)。
注:“推免生预报名”系统仅为服务我校推免生招生工作的辅助系统,主要用于前期征集报考志愿信息。按照教育部要求,所有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进行(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否则无效。
2.提交申请材料(2022年9月15日-9月22日)
本校或外校推免生向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提交申请材料。
电子版材料提交至“推免生预报名”系统(需签字盖章的材料,同时提交电子扫描版,文件命名:姓名+2023推免材料,请按照材料顺序标号并压缩成一个文件包)。
纸质版材料邮寄地址(顺丰或邮政):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华中师范大学南门社会学院328办公室,收件人:顾老师,联系电话:027-67865820,邮编:430079。
3.复试
学院将对申请人信息进行审核,确定复试人员名单,并组建考核小组对推荐免试申请者进行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专业面试。
此次复试采取在线形式进行,拟选定腾讯会议作为相应工具,复试时间暂定为9月23日。申请者在提交申请后,务必随时关注学院主页http://shxy.ccnu.edu.cn/sy.htm,及时获取复试相关工作安排。
4.正式报名
所有推免生在2022年10月20日前(开始报名时间以教育部系统开放时间为准)登录“推免服务系统”报考我校,报名时须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电子照片、支付报名费等。
5.录取
“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学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拟录取推免生发送待录取通知,推免生须及时在“推免服务系统”中进行确认,我校不再发放纸质接收函,未完成确认的推免生我校不再保留其拟录取资格。
推免生在“全国推免系统”只能确认一个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一旦确认不得随意更改。经学校审核通过后拟录取名单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
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五、学费学制与奖助政策,请参见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官网通知
http://gs.ccnu.edu.cn/info/1075/7935.htm
华中师范大学社会学院
2022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