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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录取工作细则

时间:2021-04-12来源:

根据教育部和华中师范大学相关文件的精神和要求,特制定我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考核录取工作细则。

一、组织机构

根据学校要求,学院成立2021年博士研究生考核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具体领导、组织本单位的招生考核录取工作。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考核面试小组,具体负责组织面试考核工作。资格审查工作小组负责在考核前对考生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核。学院疫情防控工作参照硕士复试疫情防控方案执行。

二、实施细则

(一)考核方式:笔试、面试统一采用线下方式进行。

(二)具体安排

1.报到:2021419日上午8:30-9:30,地点:社会学院二219会议室。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报到时,须向我院提交下列材料:1)身份证原件;(2)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原件;(3)硕士学位证原件(应届生提供完整注册后的研究生证);(4)外语等级证书原件。以上相关材料的原件,审查完毕后归还。

2.笔试

1)科目:社会学理论与研究方法(含专业英语测试)满分100分

2)时间419上午10:00-12:00

3地点:社会学院三319教室

3.面试时间:42014:00开始。试地点:社会学院二219会议室。

根据所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录取复试人数比1:1.5确定面试名单,面试名单在笔试当天公示。

面试考核内容包括学术能力、综合素质、外语水平根据考生小组面试表现,考官对进行客观评价并打分,满分100分。其中学术能力占50%综合素质满分30%,外语水平20%。

环节一:基本情况介绍。重点考查申请者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科研水平和研究潜质、学术兴趣和学术能力等。考生需针对科研经历、科研成果、拟从事研究方向和博士期间研究计划等内容做PPT汇报。汇报完毕后,考核组提问,考生作答。本阶段时间不少于20分钟。

环节二:英文提问与回答考官用英语提问问题,考生用英语回答考核组提出的问题。本阶段时间不少于10分钟。

5.考生疫情防控要求:

1)博士综合考核考生提前通过微信或支付宝平台,实名认证、申领健康码,确认本人健康码处于正常状态,凭身份证健康码及《华中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考生入校申请》告知校门口值班保卫人员进校参加综合考核(校外车辆不得进入,考生步行进入)。

2)存在以下情况的考生,须提前按要求向我院和研究生院报备:综合考核前,考生身体状况异常和监测发现身体状况异常;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已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考生复试前14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学校依据本地防疫工作要求,结合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意见,在保障广大考生和复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参加综合考核的条件。

3)考生出行时提前准备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4)报到当日所有考生在进入报名场所前,必须接受场外志愿者的测温,体温正常方能进入报到地点报到。测温异常者由志愿者安排在指定地点(学院2239教室),并迅速报学校防疫防控指挥部处置。

5)面试当日由志愿服务小组维护候考秩序,学院统一提供候考排队坐凳,保持坐凳间距,并拉出候考排队线,进入面试场所之前须接受志愿者的体温测量,体温正常方能进入面试场所参加面试。如遇发热考生,由学院应急小组带到指定地点,并报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处置。

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考核成绩包括专业笔试和专业面试两部分,其中,专业笔试占40%,专业面试占60%。总成绩以100分计算,即:综合考核成绩=专业笔试成绩×40%+专业面试成绩×60%

)录取规则

严格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根据社会学专业招生计划数,按照所考生成绩排名从高往低依次进行拟录取若导师无生源或报考该导师的考生综合考核成绩不合格,将在结合考生志愿的基础上,从其余报考考生中顺次录取。综合考核不合格者(总成绩60分以下)不予录取。

所有参加考试考生的考试成绩将于423日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三、监督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

举报电子信箱:xuyan2018@ccnu.edu.cn

举报电话号码:027-67865820

受理举报单位:华中师范大学社会学院

受理单位通讯地址:华中师范大学社会学院楼325办公室

邮编:430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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