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院2021年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工作,现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一、实施细则
(一)复试最低分数线、招生计划
依据招生计划,我院今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44人(含推免生5人),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72人(含推免生2人),成绩达到以下要求的考生可以进入复试(见下表)。复试名单见附件1,请上线考生自行查阅。我院不再进行其他形式的通知。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参加复试最低分数线 |
招生计划 (不含推免生) |
复试人数 |
总分 |
政治 |
外语 |
业务课一 |
业务课二 |
030300 |
社会学 |
327 |
50 |
50 |
80 |
80 |
39 |
47 |
035200 |
社会工作 |
341 |
50 |
50 |
90 |
90 |
70 |
90 |
(二)复试时间、地点、复试费缴纳
考生参加复试需缴纳复试费(100元/人次)。4月9日前,考生通过华中师范大学财务处校园统一缴费平台(http://cwzf.ccnu.edu.cn/)缴纳,登录用户名为15位数字的考生编号,密码为考生身份证号后6位(登录后选择“其他费用”缴纳)。
报考社会学院考生于4月8日—4月10日参加复试,具体时间与地点安排如下:
复试项目 |
时间 |
地点 |
报到 |
4月8日9:00——12:00 |
社会学院一楼大厅 |
笔试 |
4月8日14:00——15:30 |
八号楼8501,8502 |
同等学力加试 |
4月8日16:00——18:00 |
八号楼8501 |
面试 |
4月9日—4月10日 |
社会学院,具体教室报到时查看 |
备注:请考生严格按分组时段进行报到、面试等环节,报到分组情况详见附件2,面试分组情况报到时查看。 |
(三)资格审查
报到时,考生须提交下述材料:
1.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军人提供军官证)原件。
2.往届生:需要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xlrz/)。(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院系按准考证号顺序编号留存,待全国录取检查时备查);应届本科毕业生: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打印件(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本科期间成绩单以及就读学校开具的在读证明。
3.同等学力考生(指大学专科毕业两年以上、本科结业、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大专生(本科结业生)须提交大专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xlrz/)。
4.考生请在复试时带上盖有红章的大学或者专科期间成绩单(应届本科生可以向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索要)历届毕业的考生,可向档案管理部门要求复印,并盖章。
5.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考生单位所在人事部门签署意见交给院系进行政审。
6.参加复试的考生可提供能证明自己研究潜能的各种背景材料,如正式发表的文章、科研成果鉴定书、获奖证书、本科毕业论文概要、参加过的研究项目等材料(此材料面试时交与面试组老师)。
具体材料清单详见附件3。
(四)复试时间、地点、形式及内容
1.笔试:4月8日14:00—15:30,具体考场安排报到时查看,复试考生必须持原准考证参加笔试考试。同等学力考生除笔试外,还需加试本专业主干课程,试卷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加试时间:4月8日16:00—18:00,具体考场安排报到时查看。
专业 |
笔试科目 |
加试科目 |
社会学 |
社会学理论与方法 |
无同等学力考生 |
社会工作 |
社会工作原理与实务 |
(1)人类行为与社会环境 (2)社会保障学 |
2.面试:4月9日上午8:30开始,具体分组及面试地点报到时查看。
3.面试考核内容:外语能力、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能力测试三个部分。考生现场抽题作答,每名考生面试时间约为20分钟:自我介绍约3分钟。英语测试约4分钟,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能力测试约8分钟,面试考官与考生其他面试交流约5分钟。
(五)复试及总成绩计算方式
1.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复试科目笔试占30%,面试成绩占70%(专业能力占40%,综合素质占40%,外语水平占20%)。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40%。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成绩不合格者(60分以下)不予录取。
二、录取规则
认真贯彻“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总成绩进行排序,我院将公布考生复试及拟录取结果,考生一律上我院网站查询。
三、监督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
举报电子信箱:xuyan2018@ccnu.edu.cn
举报电话号码:027-67865820
受理举报单位:华中师范大学社会学院
受理单位通讯地址:华中师范大学社会学院楼325办公室
邮编:430079
2021年3月24日
华中师范大学社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