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院2020年选拔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工作,现根据华中师范大学2020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精神,现将我院2020年硕博连读选拔工作的实施细则公布如下:
一、选拔工作原则
重视对拔尖人才的选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科学的精神,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录取原则。
二、选拔工作小组成员
组长:卢治平、符平
成员:江立华 郑广怀 徐晓军 李亚雄 李雪萍 张兆曙 杨生勇
秘书:徐 燕
三、督查工作小组名单
金小红 翟娟
举报电子信箱:734834588@qq.com
举报电话号码:027-67868325
受理举报单位:华中师范大学社会学院
四、选拔对象及条件要求
选拔对象为具备下述条件的在学二、三年级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所学学科专业与申请硕博连读的学科专业一致或相关;
3.已按培养方案要求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平均学分绩达到80分及其以上,单科成绩均在76分及其以上,且无重修和补考。
4.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或雅思5.5分以上,或托福75分以上(第一外语为其他语种的,参照英语的标准执行)。
5.获得所申请硕博连读的学科专业领域内两位知名专家的推荐。
6.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在SCI、SSCI、AHCI、EI、ISTP或CSSCI收录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2篇及其以上,或在相关专业领域权威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1篇及其以上者,选拔优先,且对其外语和专业课单科成绩的要求可适当放宽。
7. 定向、委培研究生需经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五、个人申请及选拔流程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拟申请硕博连读的硕士研究生,根据学校2020年博士招生专业目录和相关通知安排,填写《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申请审批表》,连同两位专家的推荐信、相关支撑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于11月18日上午11:30之前,报送至研究生秘书徐燕老师处。
2.单位审核:各相关招生培养单位成立以博士生指导教师为主的考核小组(5-7人),对申请人的个人申请、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科研能力进行考查,并对申请人是否具备攻读博士学位的条件和能力,作出评价。招生单位对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并将复核通过的候选名单及其申报材料于11月22日之前,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处。
3.部门审定:12月2日以前,研究生院对各单位复核通过的候选名单进行审核,提出拟录取建议名单,报主管校领导批准。
4.网上公示:经主管校领导核准的名单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三天。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者,研究生院负责协同相关单位进行复议。
5.复试录取:通过审核与公示的拟录取硕博连读研究生还须参加当年博士招生的网上报名和复试。具体时间及要求以当年博士生招生考试安排为准。通过复试者,方可正式录取为硕博连读研究生。
社会学院
2019年11月13日